Facebook改名Meta,大概是想覺得自己更像“元宇宙”的天然胎兒。這實在是過于高大上的產業,對眾多孜孜生存的小民而言,恐怕還是太遙遠了。

自移動互聯網的十年以來,很多產業都在消失之中,比如地面的書店,比如各個的大商場……其實,很多很多都在消失。總結來看,但凡那種“實體的最終消費品”,大概都會陷入這種衰落之中,無望地掙扎。


掙扎其實并沒什么用。當人們熱切地擁抱移動互聯網伊始,這種落寞就已經成為結局。所以,才開啟了2023年至今的“反壟斷”。“反壟斷”能否起作用,這個不得而知,至少目前看不到什么改變的可能。

在當年提出“平臺戰略”之時,這種落寞就已經播下了種子。而平臺戰略的核心在于,贏家通吃。所以,我們能看到的大平臺無非那么幾個,比如淘寶、京東、拼多多以及開啟短視頻的抖音之類。

當年,美國給予電話電報公司實施了反壟斷措施,以至于它被拆解成幾個不同的企業。但對于平臺沒什么用處。將淘寶拆解成淘寶1、淘寶2……最終剩下的其實仍然三倆個,其他的都會自然而言地消失。這個網絡時代的“平臺天性”。

而最終消費品行業的苦苦掙扎,則在于此。而并非是因為最終用戶的消失或消費能力的降低。這些平臺的存在,導致了地面店的消失,并使之在網絡平臺內的興起。但興旺是暫時的。簡單來說,將數十萬家店鋪“濃縮”成三倆家,其實它就真的變成了三倆家。

一方面,地面店鋪有個天然的優勢:其一,它會存在地域區隔,因此會杜絕惡性競爭。其二,眾多的地面店鋪直接面向區域消費者,因此,它所曝光的商品展示機會其實遠遠大于三兩個的平臺。

三倆個平臺,其實就是三倆個店鋪(盡管類似淘寶之類,看上去上面有百萬家的店鋪),對最終消費者而言,他能看到的東西并不會比一般的商城更多。因為他所能真正翻閱的頁面也就那么多。這在實際上變成了平臺的“優勢”:因為有限的可見頁面資源,所以,它敢于拿出本來免費的東西,讓參與平臺的商家“花錢”,這份錢并不會低于地面平臺的房租。因此,所以平臺使成本降低,基本上是一種扯淡的邏輯。同時,平臺也會拿出另外一份本來免費的資源讓你購買:那就是所謂的“流量”,其實這些流量本來是用戶和商家共同造就的結果,而非平臺努力的結果。

兩個有限造成了商家商品展現和對用戶曝光的資源緊缺:頁面(比如首頁)有限,流量有限。由此,商品能不能賣好,跟商品是否優質,本質上沒有太多的關聯。而關聯的是,商家為了頁面資源和流量資源,究竟付給了平臺多少錢。也就是說,平臺不單單靠從你的銷售中提成賺錢,更重要的是,它會靠“免費獲得”的資源來競價賺錢。

因此,平臺銷售的結局是既定的:要么你花大量的錢去獲得這些資源,從而讓商品有曝光的機會;要么你干脆死。在這兒,“錢”是第一位的。平臺當然是心知肚明的。所以,這兩個資源的價格與日俱增。對獲得資源的商家而言,其實花了錢,你未必能賺到錢。賺錢的其實是平臺——你的努力為它創造了流量,并讓它拿這個流量來從你這兒獲得超額的回報。

其次,因為平臺的統一展現,失去了地面店鋪的地理區隔。使競爭變成了經濟學意義上的“自由競爭”狀態。我們知道,自由競爭的狀態最終只會得到一個結果,即利潤趨零。當然,平臺的利潤不會是零,零利潤的是商家。基于贏家通吃的原理,勝利的平臺是暴利獲得者,它只會享受壟斷利潤,而不會遭受競爭的壓力。遭受競爭壓力的是發展初期被“干掉”的平臺。對平臺而言,同樣存在兩種結局:要么勝利,贏家通吃;要么死亡,就此消失。活下來的永遠都是個位數。

說了這么多,現在回歸主題:什么是未來小民們能夠參與的賺錢行業或讓自己能夠生存的行業?歸納上面的一切,其實只有一個結論:遠離平臺,才能遠離死亡!無論創業者,還是工薪階層都是如此。對工薪階層而言,倘若參與了平臺銷售的品類,其實你最終面臨的只能是失業;對于創業者而言,你說是生產平臺可以銷售的品類,那么,你所有的創新都會因自由競爭而“清零”——你的努力只不過是為平臺“增磚添瓦”。

通過以上的結論,我們基本可以預見:任何的最終消費品行業都沒什么希望了。盡管消費依然龐大,但從事這些行當的企業或個人,最終都會成為平臺的“打工仔”,你能獲得的只是勉強生存的微薄收入,積累財富是不可能的。

而且創新也沒什么用。比如你創新了一種新的服飾。除非你在平臺自己開店,不讓其他店鋪銷售,從而避免自由競爭態勢,否則,你不可能獲得創新的利潤。而且,為了達到這個目的,你還得花費大量的金錢去購買平臺資源:頁面和流量。否則,你同樣不能贏。唯有如此,你才能控制售價,而不會淪為惡性自由競爭的棄子。而即便如此,其實你的大部分利潤同樣都歸了平臺,而并非創新的你!

因此,做最終消費品的老板們,你們的未來是很凄慘的!你所創造的一切,上,給了平臺;下,給了員工和原料商。你這個老板,不過是“員工之一”。

避免這個困境,小民們所從事的行當,必須是面對面的。比如盲人按摩。他只能在這兒按摩,不可能在平臺上去實現。類似的這種面對面行當,才是能夠實現創新和創業的地方。

其次就是工業品,它的規制的專一性,使平臺無法實現完全競爭。因此也就不會依賴于平臺銷售。但對一些標準化的工業品,可能與一般最終消費品也沒實質區別。不過,即便是工業品,最終利潤也會受到很大壓制。畢竟工業品最終也是要用于消費品行業的。下游沒有利潤,上游也不可能獲得更多。

所以,總結而言,唯有服務業還能給小民們創新和創富的機會,僅此而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