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知法犯法被證監局發布了一張警示函
10月8日,深圳證監局發布了一張警示函,劍指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其注冊會計師申宏波、萬海青。
警示函顯示,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的主要違法行為是:1. 風險評估程序不到位;2. 采購與付款循環實施的控制測試不到位;3. 銀行函證程序不到位;4. 對銷售費用會計處理實施的審計程序不充分。
此事涉及國華網安的2023年報,在審計的過程中存在明顯的舞弊動機,多層審計程序均存在嚴重的漏洞,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。根據《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》的有關要求,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違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40號)第五十二條、第五十三條的規定。根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,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及注冊會計師申宏波、萬海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。
但這已經不是深圳證監局第一次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敲“警鐘”。
早在今年3月24日,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在對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3年年報審計項目中,就已經出現了類似累計十三項違規行為,被深圳證監局警告,但這種審計亂象仍然“屢禁不止”。
5月16日,深圳證監局網站再次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。因涉長園集團財務造假,大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下稱大華所)被深圳證監局沒收業務收入386.79萬元,并罰款773.58萬元,深圳證監局對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基強、張洪富、莫建民、陳良給予警告,并分別處以6萬元罰款,合計罰沒超千萬元。
擁有“警犬般嗅覺”的以審慎嚴謹出名的注冊會計師,對明顯有異常的細節,不僅沒有堵住漏洞,還讓其蒙混過關,對可靠性存疑的回函,也并未進一步獲取審計證據消除疑慮。
“審計人員必須堅持職業操守,不能淪為虛假財務報表的‘幫兇’?!币幻拇髸嫀熓聞账鶈T工表示,注冊會計師為上市公司提供年報審計服務,有利于規范上市公司的經營行為。“上市公司對外公布財務報表的質量與投資者的利益直接相關,如果注冊會計師對虛假財務報表進行粉飾,必然要被嚴厲追責?!?/p>
官網顯示,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創立于1985年,是國內最具規模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之一,是國內首批獲準從事H股上市審計資質的事務所,財政部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試點事務所。
然而,這樣一家知名會計師事務所,今年卻在對多家上市公司年報的審計工作中,已經出現了多次違規操作,讓人大跌眼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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