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六七十年代的晚上,沒有電視、手機、電腦,更沒有什么夜生活,夫妻一到晚上沒什么事,油燈一吹,造人去了。

計劃生育是1979年才開始的,所以六七十代只要懷上了,不想生也只能生出來,因為那時候沒有避孕、人流、引產的說法。所以家里孩子多很正常。

而今的年輕夫妻,在之前是受計劃生育政策限制,只生一孩。避孕方法多,不想生都可以不生。年輕人生活豐富,不想多生不自由。

二是 六七十年代的家庭,每個人的責任明確,父母負責一家生計,學習是孩子的事情。

孩子自己上下學,作業自己寫,沒有多少父母晚上歇工回家還輔導作業的。很多人是自學成才。

而今的年輕夫妻,上班回家夠累了,還要忙家務,接送孩子,一天的好情緒早耗光了,晚上還要輔導孩子作業,雞飛狗跳是家常。婚姻幸福感低。

三是 那時候的生活成本低,物價不高,撫養孩子要求不高,而且家里一般是大孩子帶小孩子,小孩子跟大孩子學習。孩子從小家庭責任感就強。

沒有輔導班,學校各種活動不收費,老師課外輔導也是義務--免費。

而今的生活成本高,沒有什么不花錢的,每天洗個臉用洗面奶花錢(以前清水擦臉毛錢不花),就連擦屁股都花錢(那時很多地方用樹葉擦)。

養孩子成本更高,從備孕、懷孕、生育、養育、教育一路花錢。還有各種培訓班花銷。寶寶太難了!

四是 而今的年輕夫妻工作壓力大,女人一樣有自己的事業、自己的工作,生孩子會影響工作,影響賺錢。

五是追求高品質的個人生活,也不愿多生孩子。

總之,社會在進步,人的追求在提高,價值觀、幸福感也在變化。孩子七個也好,一個也好,自己感覺好就好。